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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勤管理制度

作者:行政部 2023-12-02 15:37:54 公司制度

第一条  目的

为规范公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,保证考勤制度的连续性和规范性,加强人事管理,在保证员工的利益同时规范员工行为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  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开麦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。

第三条  工作时间规定

1、员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;

2、每月3次补卡机会,仅限下班使用,超出/次乐捐10元;

3、上午上班时间:9:00-12:00

      下午上班时间:13:30-18:30

      午休时间:12:00-13:30

第四条  关于迟到、早退的规定

1、未按照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,未按规定时间下班、擅自离岗视为早退

2、迟到、早退扣款:

迟到时间每次乐捐金额
迟到、早退时间≤10分钟10元
迟到、早退时间≤20分钟30元
迟到、早退时间≥60分钟视为旷工

以上表格以实际到岗为主

第五条  关于请假的规定

请假流程:请假写纸质请假条,一天以内组长,人资签字,一天以上,另加负责人签字。

(一)事假

1、员工若因个人事务,必须由本人处理,可以申请事假。一般情况下每次申请连续事假不得超过3天,每月最多可申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;

2、员工请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《员工请假登记表》,否则按照旷工处理;

3、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,事假所扣薪资=休假天数×当日基本工资(当日基本工资=底薪÷当月天数);

4、超过假期按旷工处理。

(二)病假

1、员工因病请假2天(含)以内的可由有关负责人酌情处理,2 天以上病假需持医院出具的《诊断证明》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;

2、员工班前患急症,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代请假,并于就诊之日起 3 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。无病假条不上班者,按旷工处理。

3、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、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,均不能按病假处理。

第六条  检查与考核
公司授权办公室对各种休假进行检查,对于在员工休假管理方面存在弄虚作假、隐瞒休假真实原因等违规行为的,一经发现,将根据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,除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按照旷工处理外,还将给予当事人及直接上级 300-500 元乐捐。

第七条  关于旷工的规定

1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:

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;请假但未获批准的;以虚假理由请假的;续假未获批准的;单位、部门或职位调整,逾期不到岗的;虽提交辞职申请,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、不履行职责的;一整天都没有出勤记录的;当日迟到超过 1小时的。

2、旷工者处以扣薪罚款,计算公式为:扣款金额=旷工天数X3X 当日基本工资。

3、月旷工 3 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7天,按自动离职处理。

禁忌:

禁止办公室恋情;禁止传播负面情绪、负能量;骚扰他人(发现一次当事人扣款500,直接负责人扣款100)

第八条  附则

本制度 2023 年9月1日起执行;

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开麦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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