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目的
为规范公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,保证考勤制度的连续性和规范性,加强人事管理,在保证员工的利益同时规范员工行为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开麦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。
第三条 工作时间规定
1、员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;
2、每月3次补卡机会,仅限下班使用,超出/次乐捐10元;
3、上午上班时间:9:00-12:00
下午上班时间:13:30-18:30
午休时间:12:00-13:30
第四条 关于迟到、早退的规定
1、未按照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,未按规定时间下班、擅自离岗视为早退
2、迟到、早退扣款:
| 迟到时间 | 每次乐捐金额 |
|---|---|
| 迟到、早退时间≤10分钟 | 10元 |
| 迟到、早退时间≤20分钟 | 30元 |
| 迟到、早退时间≥60分钟 | 视为旷工 |
以上表格以实际到岗为主
第五条 关于请假的规定
请假流程:请假写纸质请假条,一天以内组长,人资签字,一天以上,另加负责人签字。
(一)事假
1、员工若因个人事务,必须由本人处理,可以申请事假。一般情况下每次申请连续事假不得超过3天,每月最多可申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;
2、员工请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《员工请假登记表》,否则按照旷工处理;
3、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,事假所扣薪资=休假天数×当日基本工资(当日基本工资=底薪÷当月天数);
4、超过假期按旷工处理。
(二)病假
1、员工因病请假2天(含)以内的可由有关负责人酌情处理,2 天以上病假需持医院出具的《诊断证明》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;
2、员工班前患急症,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代请假,并于就诊之日起 3 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。无病假条不上班者,按旷工处理。
3、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、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,均不能按病假处理。
第六条 检查与考核
公司授权办公室对各种休假进行检查,对于在员工休假管理方面存在弄虚作假、隐瞒休假真实原因等违规行为的,一经发现,将根据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,除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按照旷工处理外,还将给予当事人及直接上级 300-500 元乐捐。
第七条 关于旷工的规定
1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:
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;请假但未获批准的;以虚假理由请假的;续假未获批准的;单位、部门或职位调整,逾期不到岗的;虽提交辞职申请,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、不履行职责的;一整天都没有出勤记录的;当日迟到超过 1小时的。
2、旷工者处以扣薪罚款,计算公式为:扣款金额=旷工天数X3X 当日基本工资。
3、月旷工 3 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7天,按自动离职处理。
禁忌:
禁止办公室恋情;禁止传播负面情绪、负能量;骚扰他人(发现一次当事人扣款500,直接负责人扣款100)
第八条 附则
本制度 2023 年9月1日起执行;
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开麦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。

